大韩航空-韩亚航空合并决定:以小型合并方式推进,存在监管批准及股东反对风险


  • 大韩航空以小型合并方式吸收合并韩亚航空(商法第527条之3)。
  • 合并目的:解决集团内业务重叠低效,创造协同效应,整合低成本航空子公司等。
  • 存续公司大韩航空的股东无股份收购请求权,韩亚航空股东享有该权利。
  • 若反对股份超过20%,可转换为普通合并。
  • 合并比例按相关规定计算,具体数值将在证券申报书中披露。
  • 需获得国土交通部的合并许可,并向越南等海外竞争当局申报企业合并。
  • 韩亚航空股东大会需特别决议(出席表决权2/3以上,发行股份1/3以上)。
  • 若股份收购请求权行使总额超过1万亿韩元,合并可能被解除。
  • ESG委员会(3名外部董事)审查合并条件后,董事会批准。
  • 合并后维持上市地位,零股以现金支付并作为库存股取得。

KOSPI公告信息


  • 公告: 重大事项报告(公司合并决议)
  • 公司: 大韩航空 (003490)
  • 提交: 大韩航空
  • 受理: 2026-05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