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报告:名义公司结构,90%+分红派息,存在部分治理缺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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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吉斯价值加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是依据《房地产投资公司法》的委托管理型REIT(名义公司),无全职员工,资产管理委托给伊吉斯资产管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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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股东伊吉斯资产管理持股11.43%,小股东持股57.5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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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于选任外部董事义务(房地产投资公司法);董事会由1名内部董事和2名非执行董事组成,未设董事会下属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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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期合并收入218亿韩元,营业利润166亿韩元,净利润124亿韩元,较前期的亏损大幅扭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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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政策:将可分配利润的90%以上用于现金分红;第12期每股172韩元(收益率3.88%),第11期173韩元,第10期612韩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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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大会通知仅提前15天发出(建议4周),计划改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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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正式制定CEO继任政策;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合规官、风险委员会和投资审议委员会管理内部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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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师为一名注册会计师(兼职);未设内部审计支持部门;与外部审计师的会议少于每季度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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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电子投票、书面投票和代理投票邀请支持股东行使表决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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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部审计师为茶山会计法人(第12-14期);无非审计服务
KOSPI公告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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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 公司治理报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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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 伊吉斯价值加房地产投资信托有限公司 (3348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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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: 伊吉斯价值加房地产投资信托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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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: 2026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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