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泰轮胎高管贪污·背信案最高法院三审部分有罪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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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公司韩泰轮胎技术高管赵某最高法院三审判决,部分指控有罪 -
特定经济加重处罚法(背信)及公平交易法违反指控无罪,业务贪污、背信、收受贿赂有罪,判处2年有期徒刑 -
确认金额16.68亿韩元,占自有资本0.01%(基于202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) -
未注册高管朴某因业务背信等被判1年6个月,缓刑3年,社会服务80小时 -
判决确定日2026-05-08,本次公告是对2026-05-08传闻解释(未确定)的确定公告
KOSPI公告信息
- 公告: 侵占及背信事实确认(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事项)
- 公司: 韩库克公司 (000240)
- 提交: 韩库克公司
- 受理: 2026-05-08
- 隶属韩国交易所有价证券市场本部